「名模條款」治裝費可扣稅 預估7萬人可受惠

行政院今天通過俗稱「名模條款」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除了現有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減除方式之外,另外新增3種服裝、進修和工具等3種可列舉減除的費用,財政部估計,修法如果通過,初估有7萬民眾可以受惠。(李人岳報導)

名模林若亞不服國稅局駁回她列舉扣除工作支出費用因此提出釋憲,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45號解釋,認定禁止薪水族扣除費用的規定違憲,財政部為此提出被外界稱為「名模條款」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財政部指出,薪資所得的計算方式,除了現有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減除方式之外,另外新增3種特定費用核實列舉減除的二擇一選項,包括職業專用服裝的購買、租用和清潔維護等費用,進修訓練費和職業上所需的工具支出等3種,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說,修法如果通過,初估有7萬民眾可以受惠。吳自心:『目前推估,大概有7萬125人可以適用,但是並不意味就是這7萬人一定會採用。』

財政部強調,這3種項目費用應該和所從事職業具有直接關連性,而且為了避免浮濫或虛報非必要支出,各項費用每人每年減除金額以薪資收入的3%為限。財政部估計,修法如果順利通過,將可從明年元旦起實施,後年109年5月申報所得稅是可以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