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強姦案被判13年+驅逐出境!又涉逃漏稅罰款26億台幣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32歲中國男星吳亦凡去年7月31日因涉嫌強姦、聚眾淫亂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而後遭批准逮捕,今年6月開庭審理,今(25日)被判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而吳亦凡在2019年到2020年間,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以虛假申報、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9500萬人民幣,其他少繳稅款8400萬人民幣。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吳亦凡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億人民幣(約26億台幣)。

《央視新聞》報導,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他是加拿大籍華裔,須在中國服刑期滿後,再被執行驅逐出境。

吳亦凡2012年以藝名Kris在韓國以男團「EXO」出道,2014年和所屬「SM娛樂」爆出合約糾紛,轉回中國發展,影歌雙棲人氣爆棚,是娛樂、時尚圈當紅炸子雞,曾演出電影《美人魚》、《老炮兒》、《西遊伏妖篇》,擔任《中國新說唱》明星製作人等。聲勢如日中天的他,去年7月被當時19歲的網美都美竹踢爆「酒桌選妃」誘姦未成年女孩,她也是受害者,北京警方介入調查後,以強姦、聚眾淫亂將他拘捕,他的作品被音樂平台下架,個人和工作室微博遭封禁,演藝人生全毀。

報導指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出庭旁聽宣判。

日前剛滿20歲的都美竹得知判決出爐,在微博PO出3個哭臉,寫道:「終於等到了!」

都美竹欣慰判決結果出爐。翻攝都美竹微博
都美竹欣慰判決結果出爐。翻攝都美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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