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慘了!造謠「蘇貞昌採購疫苗貪污」 法院判誹謗賠90萬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曾於COVID-19疫情期間,發表爭議性、涉嫌誹謗之言論,公開宣稱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利用BNT疫苗謀利,且不法所得逾1億美元(約32.5億台幣)。結果,蘇、陳等人怒告法院,認為吳造謠汙衊,各自求償1000萬台幣。日前,台北地院判吳子嘉賠償陳時中300萬;今(1)日再判決他得向蘇貞昌陪90萬。對此,蘇稍早發文表示,感謝法院協助遏止誹謗歪風。

據悉,吳子嘉曾在Youtube網站發表未經證實之言論,指稱陳時中採購BNT疫苗過程中,讓立法委員吳秉叡、信東製藥公司介入,使衛福部因此匯出定金5000萬美元;而疫苗採購價格與實際上差距近1億美元價差,故認定陳時中、蘇貞昌等人在採購過程中涉貪污或貪污未遂。

法院審案時,蘇貞昌的律師主張,吳子嘉的言論明顯是不實指控。並且,根據陳時中提告案,法院也已認定誹謗事實、判賠300萬台幣。律師還提到,為端正國家法治,若法院判吳子嘉賠償蘇貞昌,蘇願意將賠償金捐出、用於公益活動。而台北地院審案後認為,吳子嘉沒有根據衛福部採購疫苗的相關流程進行查證,僅以單一傳言資訊為據,稱「蘇貞昌A了一億美金」等語。

所以地院指出,吳子嘉的言論導致蘇貞昌品德操守、廉潔等受公眾質疑 ,且貶低蘇的社會評價,已侵害名譽權。審酌雙方學經歷等一切情狀,判吳子嘉應賠償蘇貞昌90萬,全案可上訴。

對此,蘇貞昌發文表示,選舉過程中困擾整個政府團隊的謠言,今天法院又有一個判決結果,非常感謝法院辛苦審理這個案子。他接著說:「因為比起造謠者判賠金額的多寡,我更在意的是,由法院確認了本案事實;無論是法院調來的證人或相關證物,甚至造謠者在法院中改口,都證明政府沒有簽訂造謠者口中所謂的契約、沒有支付訂金,更不可能有貪瀆行為」。

蘇貞昌續指,雖然這段時間以來,謠言已經對他、對當時競選首都市長的陳時中部長、以及防疫團隊,都造成傷害;「但透過法院的審理,對造謠者進行懲罰,遏止毀謗的歪風,仍然是一個可貴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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