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斯懷條款首度適用!少將赴港「促統活動」起立聽對岸國歌 陸委會曝光下場

吳斯懷2016年赴中國聽習近平演講,成為兩岸關係條例修法契機。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吳斯懷2016年赴中國聽習近平演講,成為兩岸關係條例修法契機。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根據《鏡週刊》報導,一名少將退役臧幼俠上個月至香港參加促統活動,活動演唱中國國歌時,臧幼俠甚至起立聆聽沒有迴避,但此舉恐怕已經觸法,最嚴重月退俸將會停止發給,已領取的部分也要追回。對此,陸委會今天(9/3)也回應此事表示,本案將依法查證,若情節屬實,主管機關將依法辦理,這也是「吳斯懷條款」首次適用。

陸委會說明,曾任我國少將以上人員,若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3第1項規定,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依第91條第6項規定,得由原服務機關(國防部)視個案情形,停止領受月退休給50%至100%;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給與;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其無月退休給與者,得處新臺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此條例修訂時也被稱「吳斯懷條款」,起因是國民黨前立委、退役中將吳斯懷,2016年11月在擔任立委前,與31名退將共赴中國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週年紀念活動」,在台下聆聽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演說,並在現場齊唱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時站立致敬,引起台灣輿論撻伐。爾後政府推動修法,讓退役的高級將領,若參與統戰活動,就無法領取台灣政府退休俸。

陸委會也進一步解釋,報導中所述「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是中共以促統為目標成立之政治性團體,本案將由行為人所屬之原服務機關依法查證,若情節屬實,主管機關將依法辦理。

國防部也表示,若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伍給與,並註銷勳、獎章;若觸犯內亂外患罪,依國安法、國密法等規定處罰。國防部強調,有關報載該退將赴陸行為,若經調查審認屬實,將依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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