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亮遭檢舉掏空30億元 台新銀緊急聲明「影射嚴重誤導」
周刊最新報導指台新金(2887)兼台新銀行董事長吳東亮遭人向監察院檢舉疑似「掏空」公司30億元,私設公司經貿聯網標下信用卡系統,事後緊急切割賣出股票但有自肥嫌疑。台新金今(15)日下午緊急發聲明稿澄清,表示該周刊影射遭金管會罰600萬元與掏空有關「內容嚴重誤導社會大眾」。該篇報導實屬嚴重汙衊,台新銀行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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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新光金(2888)10月9日股東會正式通過「新新併」,即將遞件向金會申請審核合併案,但風波似乎還未平息。今日有周刊指監察院及台北地檢署近來都收到一封檢日信,署名「一群看不慣金控負責人慣用粗糙伎倆操控/掏空公司的股東與受雇者」。指台新金將信用卡系統委給吳東亮自己的私人公司,藉此「自肥」不當得利,早在馬政府執政時期就曾被檢舉,當時的金管會也曾經調查此案,並以涉及背信罪嫌將吳東亮移送北檢偵辦,罰款600萬元,希望監委及北檢重啟調查。
對此台新銀行下午緊急發布聲明澄清。公司表示,針對周刊以金管會2013年裁罰懲處內稽內控缺失600萬元罰款,影射本行董事長與經貿聯網公司有不當的業務往來關係,內容嚴重誤導社會大眾。尤其本行支付經貿聯網公司之費用均為資訊服務費用,相關合約與採購程序及支付費用皆符合公司規定,並非報導所指私設公司掏空台新銀行。該篇報導實屬嚴重汙衊,本行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
此外 針對11年前資訊系統委外作常被金管會罰款600萬元,台新銀也強調,雖經金管會移送地檢署偵辦,然嗣經檢察官偵查終結,確認並無不利台新銀行。同時指出經貿聯網是與花旗出身專業人才共同成立,一直是台新銀重要的資訊策略夥伴,無論申請程序或與台新銀往來皆係以關係人交易規格來處理。之後隨著主管機關政策改變才出清。
以下為聲明書內文:
一、經貿聯網(股)公司成立於2000年,為專業的信用卡及支付系統公司,並服務台灣銀行、第一銀行、土地銀行、彰化銀行、凱基銀行、連線銀行、陽信銀行、台中商業銀行、元大銀行等十多家國內銀行。當年主管機關開放銀行轉投資非核心業務,彼時台新信用卡蓬勃發展,急需優良的系統支援業務發展,因此與花旗銀行出身的專業人才共同成立該公司,所有申請的程序皆依照規定,由董事會通過後報送主管機關,甚至首任董事長為台新銀行派任。之後隨著主管機關政策改變,因此只好配合政策出清持股。經貿聯網(股)公司一直是本行重要的資訊策略夥伴,本行與其往來皆係以關係人交易規格來處理。
二、11年前(2013)台新銀行遭行政裁罰新臺幣600萬元,主要是辦理信用卡業務資訊系統暨資料處理委外及資訊設備採購作業,未建立相關完善的風險管控及緊急應變措施等內控制度。該缺失改善業已完成並呈報金管會同意結案。
三、至以上信用卡資訊系統委外乙事,雖經金管會移送地檢署偵辦,然嗣經檢察官偵查終結,確認並無不利台新銀行,故2016年已做出不起訴處分確定。
四、針對鏡周刊報導,以金管會2013年裁罰懲處內稽內控缺失600萬元罰款,影射本行董事長與經貿聯網(股)公司有不當的業務往來關係,內容嚴重誤導社會大眾。尤其本行支付經貿聯網(股)公司之費用均為資訊服務費用,相關合約與採購程序及支付費用皆符合公司規定,並非報導所指私設公司掏空台新銀行。該篇報導實屬嚴重汙衊,本行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