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青峰被林暐哲告「侵害著作權」 出庭完說話了

青峰出庭應訊。(圖/非凡娛樂提供)
青峰出庭應訊。(圖/非凡娛樂提供)

記者林政平/台北報導

吳青峰21日為被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出庭應訊,北檢起訴出,他在1998年8月就簽了3份合約,其中「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明訂,到2014年12月31日為止,他的音樂著作都專屬林暐哲所有,授權區域為全世界,若想終止契約,必須在屆滿前3個月以書面表示反對,反則合約自動延長1年。

吳青峰方面則不滿他的277首作品,被林暐哲拿去大陸發行,卻從未結算版稅分潤,總計超過1億元人民幣。2018年底雖然吳青峰和林暐哲發布共同聲明,表明兩人分家,青峰卻沒注意到要依規定解約,導致他在2019年發行的《太空人》專輯內的12首歌,被林暐哲提出侵害「著作權」的起訴。

針對此事,吳青峰21日出庭應訊,會後他表示:「首先謝謝大家關心,也不好意思佔用大家的時間,我覺得該說的話,我在法庭上都說了,然後也很謝謝法官很耐心的聽我說,我相信法院會有最正確的判斷,其實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我需要站在這裡,所以不如,你們去問原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