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10億犯嫌20萬交保後失聯被通緝 桃園地院:程序無不合

桃園市一名吸金數10億元林姓男子經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新台幣20萬元交保後逃逸,遭外界質疑縱放。(圖:資料照)
桃園市一名吸金數10億元林姓男子經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新台幣20萬元交保後逃逸,遭外界質疑縱放。(圖:資料照)

台灣棄保潛逃事件層出不窮,上個月才發生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失聯案件,桃園市又有一名吸金數10億元林姓男子經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新台幣20萬元交保後逃逸,遭外界質疑縱放。桃園地方檢察署表示,今(11)天已主動向警方取得拘提被告未到等資料後發布通緝。

桃園地檢署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偵辦被告林姓男子涉嫌詐欺案件,9月26日簽發拘票並先行限制被告出海出境,於9月27日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以被告涉犯銀行法等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認為「依卷內證據資料足認被告犯行重大」但難認有羈押必要,裁定新台幣20萬元具保。

桃檢續指,因案件涉及金額龐大,被害人數持續清查中,檢察官在獲悉法院裁定結果後,立即於10月1日提起抗告,並經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新審理,被告經桃園地院傳拘未到。桃檢今天主動向警方取得拘提被告未到等資料後發布通緝。

被害人向媒體控訴,林姓男子聲稱從事現金生意,每月可結算分紅,今年7、8月間已拖欠2個月沒給付,9月中旬接到林姓男子跑路失聯消息,受害者串聯發現約超過300人被騙,吸金總額更超過新台幣數10億元,經串聯追蹤報警將林姓男子逮捕到案,卻因法官裁定交保導致受害者求償無門,讓民眾無法接受。

桃園地院說明,檢察官就偵查中案件聲請羈押,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判斷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檢察官聲請羈押所指犯罪事實。全案雖經高院撤銷發回,但桃園地院立即依法傳拘,程序並無不合,也沒有縱放人犯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