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201億 康友前董座重判25年

炒股詐201億,康友前董事長黃文烈一審重判25年。(本報資料照片)
炒股詐201億,康友前董事長黃文烈一審重判25年。(本報資料照片)

前生技股王「康友-KY」掏空炒股案,前康友董事長黃文烈在2014年至2020年間用不實財務報告炒股,及向銀行詐貸共201億多元,逃亡3年,去年在泰國落網被押解返台。台北地方法院17日依證券詐欺及洗錢等罪將他判刑25年,併科罰金200萬元,扣除已清償向銀行詐貸的不法所得後,沒收2078萬餘美元及新台幣67億多元。

同案被告、前立委吳光訓及共同炒股的陳玉蓮、陳和順,各依高買證券罪判刑8年6月、9年及8年,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依對不實財務報告未予敘明罪各判刑2年6月。本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文烈與王命亮(法院通緝中)都是康友公司實際負責人,他們用虛灌銀行存款金額及不予揭露設定動產抵押訊息的手法,編製康友不實財務報告,並在公開說明書為虛偽記載的方式,藉由股票上市辦理公開承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向銀行詐貸。

黃男等人在康友公司2015年3月25日上市起,安排康友公司原始股東,在集中市場陸續出脫其無償取得的持股予以變現,再將犯罪所得匯至海外帳戶,藉此阻斷我國司法機關之犯罪追查,詐貸及洗錢,共取得1億9899萬3947美元及新台幣164億6856萬1289元的鉅額利益。

全案由調查局2020年10月8日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但黃已於該年7月21日持第三國護照潛逃出境,北檢8月20日發布通緝,並於2021年2月23日偵結起訴,北院於2021年12月25日對黃發布通緝,2023年黃文烈在泰國落網,遭押解返台。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黃與王命亮光是共犯證券交易法的證券詐欺罪,獲取財物就高達新台幣160億4856萬1289元,超過證券交易法所定罰金最高額(新台幣5億元),且損及證券市場穩定,應加重其刑,將黃男判重判2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