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30億肉商」被通緝了 20萬交保後神隱!法院:無縱放人犯

林姓冷凍肉商涉嫌吸金30億,且經桃園地院傳拘未到,桃園地檢署稍早發出通緝。(翻攝桃園地檢署官網)
林姓冷凍肉商涉嫌吸金30億,且經桃園地院傳拘未到,桃園地檢署稍早發出通緝。(翻攝桃園地檢署官網)

桃園46歲林姓男子從事冷凍肉品經營,以假投資項目誘騙超過300名投資人,3年間吸金總額估破30億,今年9月間被警方依涉犯詐欺、背信等罪嫌送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桃園地院法官卻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而在檢方抗告後,林男人已落跑,今(11日)桃園地方法院發聲明回應,強調並無縱放人犯,檢方稍早則發出通緝。

桃園地方法院今(11日)提出3點說明,指本案在9月28日檢察官以林男涉犯詐欺取財罪嫌聲請羈押,在經訊問被告並詳閱卷證,「認本件卷證資料尚不足確認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故無羈押必要,命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桃園地院表示,在檢方抗告後,高院10月15日以說明未臻妥適為由,撤銷裁定發回,地院隨即傳喚林男,而在林男未到庭且拘提無著的狀況下,已辦理裁定沒收保證金程序。桃園地院指出,本院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判斷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檢察官聲請羈押所指犯罪事實,雖經高院撤銷發回,但強調地院馬上依法傳拘,「程序亦無不合,尚無縱放人犯之疑義」。

稍早桃園地檢署也針對林男發出通緝,並指出,因案件涉及金額龐大,被害人數持續清查中,檢察官於獲悉裁定結果後,旋即於10月1日提起抗告,並經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新審理,林男經桃園地院傳拘未到,所以地檢署今(11日)主動向警方取得拘提被告未著等資料後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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