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共諜案 一審判1年2月

中國籍人士周泓旭共諜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5日)上午11時30分宣判,判處周泓旭有期徒刑1年2月,解除禁見。

曾來台就讀國立政治大學企管研究所的周泓旭,在去年畢業後不久,再度來台,並企圖利誘1名年輕的外交部官員,以發展共諜組織。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1條,為大陸地區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罪嫌,在今年7月將周泓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5日)宣判,周泓旭到庭聆判。

「國家安全法」本刑最高5年,北檢審酌周泓旭在偵查中自白犯行,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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