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稱趙少康家暴不顧前妻及孩子死活被求償千萬 證人:我不知道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   圖 : 翻攝周玉蔻臉書(資料照)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 圖 : 翻攝周玉蔻臉書(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媒體《放言》總編輯周玉蔻2021年起多次在網站、臉書及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公開指控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家暴等語,被趙少康求償1000萬元,民視也應負起賠償責任。台北地方法院18日開庭,傳喚周玉蔻口中的消息來源、前中廣韓姓播音員作證,不過韓姓女子當庭否認曾告訴周玉蔻「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

全案源於《放言》前年刊登文章質問:「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去年周玉蔻又在民視的節目與臉書,提到趙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趙少康針對以上這些言論,怒告周玉蔻、民視連帶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下架相關網路內容、節目。

北院18日開庭時,周玉蔻指稱,韓姓女子主動告訴她趙少康家暴的消息,但趙少康當下是明星市議員,沒人敢輕易報導不利於趙少康的消息;她的第二個消息來源是國民黨前駐美副代表黃裕鈞,黃裕鈞曾告訴她:「趙少康與前妻所生的長子,與趙少康長得很像,因為父母婚姻關係,成長過程很煎熬、有自閉症,前妻的母親很氣憤趙所做的事」。

周玉蔻還說,趙少康前妻後來於1996年因乳癌病逝,而乳癌是女性心情鬱悶容易罹患的絕症,她被趙少康控告後「在訴狀資料中看到他跟前妻的離婚協議書,我真的替他前妻感到哭泣,因為他前妻是『被離婚』的,協議書最後一段寫著趙少康完成付錢等離婚條件後,若俞小姐拒絕到法院公證離婚,協議書仍有效力,不得異議」,顯見趙少康前妻是被逼著離婚。

現年80歲的韓姓女子則證稱,自己僅短暫是周玉蔻在中廣的同事,也不認識趙少康的前妻或家人,更不知道趙少康前妻有被趙少康家暴。她也提到:「我剛走進法庭的時候,周玉蔻也沒跟我打招呼,應該是認不出我吧,她在中廣短暫工作過,期間大家見面會打聲招呼,但我們從未單獨談話,頂多是一群人一起吃飯,後來她去聯合報,我們再也沒有接觸過。」

周玉蔻委任的律師林玉芬此時表示,她可以理解韓姓女子「到庭作證的壓力」,另聲請傳喚黃裕鈞到庭。趙少康的律師認為,依韓姓女子所言,可知周玉蔻所辯不實在。由於黃裕鈞目前人在國外,法官將擇期傳喚黃裕鈞作證,本案下次開庭日期是5月30日。

趙少康當晚也透過聲明強調,自己向來尊重女性,一生並未毆打過任何女性,更不用說家暴,另光是能夠找到的資料顯示他至少已匯美金11萬4千元給孩子。這些本來都不足對外人道,只是怕以訛傳訛,把他講成是一個既家暴又不顧前妻及孩子死活的人,這對他固然是極大侮蔑,對逝者也十分不敬,對孩子更加不好,所以被逼得不得不說明他既沒有家暴。

以下是趙少康聲明全文:

我一向尊重女性,對女性都客氣有禮,我一生從來沒有毆打過任何一位女性,更不用說什麼家暴。

既然離婚,就要盡量彌補遺憾,尤其是對孩子,我把我內湖成功路的房子轉移給前妻,銀行的存款成立孩子的教有基金,美國的存款17000 美金,台灣的存款有130萬元,這在40年前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雖然我曾在美國跨國公司擔任亞洲區經理多年,但以當時30出頭的年紀,仍可看到我盡力的誠意。

我的前妻是一個善良美麗有智慧有MBA高學歷的人,她原在台北美國商業銀行擔任重要放款職務,她希望在美國工作、生活,所以離婚前2年大部分時間帶著孩子住在美國,離婚後也搬遷到美國。等到孩子逐漸長大,到了就學年齡,前妻跟我商量孩子的教育問題,我答應每月負責1000美元,存到美國以孩子跟前妻共同具名的銀行專戶,做為孩子生活教育費用,直到大學畢業,孩子後來獲得獎學金進人美國知名馬里蘭大學的電腦科學系就讀,大學畢業前我還匯了3萬美元給他買了他自己選擇的Honda Accord 汽車作為禮物。因為時間久遠,有些資料已找不到,但光是能夠找到的資料就顯示我至少已經匯了11 萬4千美元給孩子。

孩子在美國出生,跟著母親在美國長大,一路在美國受教育,我跟他溝通,都要用英文,他母親非常愛他,繼父對前妻及孩子也很好,他母親罹癌過世後,我飛到美國看他,也試探他是否願意跟我一起,他的意願還是留在美國。

房產、錢財的轉移、提供,都是我應該做的,也彌補不了離婚造成的遺憾,這些本來都不足對外人道,只是怕以訛傳訛,越講越荒唐,把我說成是一個既家暴又不顧前妻及孩子死活的人,這對我固然是極大侮蔑,對逝者也十分不敬,對孩子更加不好,所以被逼的不得不說明我既沒有家暴,也盡力做了我所能做到的彌補,雖然這是怎麼做也做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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