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我沒有故意、否認犯罪」數度道歉 張淑娟怒批廉價

周玉蔻在法警的護送下離開。(圖/TVBS)
周玉蔻在法警的護送下離開。(圖/TVBS)

名嘴周玉蔻蔡玉真去年在民視節目直指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就是和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父親蔣孝嚴20多年前發生緋聞的女主角。張淑娟怒告二人,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今年7月依違反《個資法》及加重誹謗起訴周、蔡,今日台北地院首度開庭。周玉蔻堅持自己沒有誹謗犯意、不認罪,但希望可以和對方和解,蔡玉真則是一開始否認犯罪,後來又改為認罪。

今日周玉蔻穿著黑色上衣、黑白裙子現身台北地方法院,她在庭上表示,希望藉著這個機會,再度向有到庭的告訴人張淑娟誠摯道歉,因為「發現的時間點,跟事後了解的狀況有出入」,所以誠摯地表示歉意,而她出庭之前已經收到附帶民事求償訴狀,張淑娟要求賠償2千萬元,周玉蔻希望法官可以移付協調,她希望「有和解機會」,但是強調「我沒有故意、我否認犯罪」。

周玉蔻在法庭上數度致歉。(圖/TVBS)
周玉蔻在法庭上數度致歉。(圖/TVBS)

周的律師林玉芬則表示,對於加重誹謗部分,周玉蔻是因為信任消息來源,沒有誹謗之故意,而違法《個資法》部分,律師表示,告訴人的個資都是屬於已經公開的,應排除在《個資法》的客體的範圍之外,縱然有觸犯《個資法》也符合但書。

另外,蔡玉真也在庭上對張淑娟道歉,並表示起訴書上的內容都不否認,聲稱自己只是一個上了2次節目、領了1萬2千元通道費的來賓,而因前立委黃義交墜樓死亡一案,她已承受了1年以上的傷痛,今日特地帶著就醫療單據到庭證明。蔡玉真強調自己「沒有任何犯意」,但經律師提醒之後,她改口認罪,希望法官簡易判決程序處刑,同時也安排調解。

蔡玉真起先表示沒有犯意,後來改認罪。(圖/TVBS)
蔡玉真起先表示沒有犯意,後來改認罪。(圖/TVBS)

對此,法官當庭詢問張淑娟有沒有和解意願,不過張淑娟表示自己仍處在去年9月26日的「恐怖攻擊」的狀態中,無法與被告好好和解,而且她否認犯罪,張痛批「知道真相的人說謊,又不肯承認自己的說謊,還否認犯罪,要怎麼調解呢?」而蔡玉真在節目上的殺傷力,讓她的人際關係斷裂,「說我進華航跟人家睡,我要怎麼接受?」

張淑娟形容,2人造成的傷害是在全球華人世界造成鋪天蓋地的影響,「她們說我跟別人滾床單,惡劣行為無法原諒,應該付出慘痛代價」。法官詢問張希望周、蔡付出何種代價,張表示,「她們應該要告訴觀眾,如何製作假新聞,節目是預錄的,她們明知道真相,卻抓我來攻擊,攻擊一個離婚、失婚,沒有夫家可靠的可憐女人。」

張淑娟痛批周玉蔻的道歉太廉價。(圖/TVBS)
張淑娟痛批周玉蔻的道歉太廉價。(圖/TVBS)

而周玉蔻則解釋,自己1999年沒有實際採訪,是2021年4月18日在某個餐會上遇到張淑娟同學、曾任職晶華酒店的「戴小姐」,聽她所述。周玉蔻稱自己沒有做假新聞,節目也沒有針對張淑娟,在那個當下,是做了「公益性」的討論。張淑娟聽後加以反駁,認為戴小姐早表明沒有說過,而周玉蔻等人的行為猶如「開車撞人」,有告知他們不要再說了,「第一次你說不是故意,但第二次、第三次,從9月5日到23日一直開車撞我,直到我到北檢按鈴。」

法官庭末諭知蔡玉真候核辦,周玉蔻10月17日再開庭。後續張淑娟更受訪表示,「一個受害人有原諒加害人的義務嗎?當你對對方造成這麼大的傷害,不是你用廉價的對不起,我們就要說謝謝你,我該被罵、被打、被折磨。我覺得原諒別人是一個節操,可是請問加害者她有在過去一年到現在,有真正感受到我生活、精神的痛苦、折磨嗎?如果每一個道歉都這麼廉價,那我們這個社會為什麼還需要法院呢?還需要有法官跟檢察官呢?」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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