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90度鞠躬道歉 律師嘆為時已晚:恐遭判刑

周玉蔻前往北健向張淑娟鞠躬道歉,但卻跟王鴻薇在台北地檢署前大吵一架,吸走所有輿論關注目光。(中時資料照/林偉信攝)
周玉蔻前往北健向張淑娟鞠躬道歉,但卻跟王鴻薇在台北地檢署前大吵一架,吸走所有輿論關注目光。(中時資料照/林偉信攝)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日前爆料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當年和其發生晶華緋聞案的女主角是前中華民國小姐冠軍張淑娟,震撼外界,張淑娟不甘無端遭毀名譽昨赴台地檢署按鈴提告,周玉蔻則態度大轉彎,衝到現場在媒體前九十度鞠躬道歉,但律師直言,為時已晚。

周玉蔻爆料後,張淑娟發聲明駁斥,昨天(26日)更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周玉蔻,委屈痛哭表示她不認識周玉蔻,也沒有跟蔣孝嚴滾床,明明周是當時採訪的記者,怎麼可以睜眼說瞎話,一直用媒體的力量霸凌她?霸凌一個沒有麥克風的人,她要告到底。

原本說「歡迎來告」的周玉蔻昨突態度大轉變,現身北檢門口鞠躬道歉,還一度追著張淑娟跑想當面致歉,但張不接受,根據《聯合報》報導,律師鄭伊鈞指若周玉蔻有誠意,早就應該在臉書上道歉,卻跑到北檢門口跟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吵架、嗆聲,模糊焦點。

鄭伊鈞表示,張淑娟告周玉蔻妨礙名譽,從檢察官偵辦的角度看,周有沒有道歉不是重點,而是釐清爆料內容的真偽,且須涉及公共利益,假如周玉蔻明知晶華緋聞案女主角不是張淑娟還要爆料,就可能構成妨礙名譽。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律師何皓元也指出,鞠躬道歉是犯罪後的態度,頂多能獲得緩起訴,或是被起訴後,法官從輕量刑、給予緩刑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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