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布列德、德克士 3倍價奉還

北市法務局15日和味全、布列德、德克士公司協商賠償事宜。(陳芃攝)

中國時報【陳芃╱台北報導】 頂新集團受劣油風波影響形象重創。北市法務局15日再度邀請味全、布列德麵包和德克士餐廳協商賠償事宜,最後業者接受問題商品全額退費,還加計3倍賠償及500元回饋金。業者須提前1周公告退費方式,預計最快22日才能開始受理。這是北市歷來消費賠償的最高紀錄,也是去年修正《食管法》以來,北市第一個適用案例。 味全、布列德麵包、德克士餐廳同意的退費方案,額度之高,創北市歷來消費賠償的最高紀錄。都拜去年的「大統長基黑心油事件」,立法院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賜。 北市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何修蘭表示,過去「胖達人」等事件發生時,還沒有相關法令,類似的消費糾紛案,多只能根據《消保法》規定,要求業者賠償原購買金額的3倍。 她說,去年立院修正《食管法》,加入「如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台幣500元以上3萬元以下計算。」一項,拉高這次味全等3公司的賠償金額。 昨日賠償方式拍板定案。法務局長蔡立文表示,賠償範圍僅適用於衛福部公告的22項產品,有布列德的家鄉鮮蔥麵包,德克士的日式唐揚雞塊、脆皮手槍腿、脆皮棒腿及味全的18項肉鬆、肉醬產品。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舉例表示,若民眾購買100元德克士炸雞,除全額退款,還能拿到3倍的賠償、500元回饋,總計可獲得900元。 陳信誠說,受理退款的商品銷售時間點也不相同,德克士、布列德是從商品上市當天開始,味全是從101年1月1日至103年10月15日。他說,要求業者退費前,連續1周在各大平面媒體刊登公告,告知退費方式,期限將到今年底為止。公告內容須經法務局審核,消費者也需要拿發票、購買證明或產品,作為退費依據。 依照消保官要求,問題商品的銷售總金額如果不足以支應消費者退款,業者須補足;如果退費後還有剩餘,須捐給健保、檢驗或消保機構,就是要該公司將相關商品的利得全部拿出來。 陳信誠表示,味全公司無法確認銷售總額,僅暫時估計約2億,更擔心金額過高,股東、投資人都無法接受。法務局也要求業者,盡速確認實際的銷售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