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放風突衝馬路害女大生摔車 新北動保處要開罰了
新北市中和一名邱姓婦人飼養一隻名為「小哈」的哈士奇犬隻,日前「小哈」如常跑到住家外便溺,突然衝到景平路上,當時騎車經過的劉姓女大生赫見有犬隻衝出,閃避不及自摔,「小哈」則是肇事後受驚,立刻溜回家中,所幸人犬都沒有受傷,而轄區中和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找到「小哈」與其邱姓飼主,也將函請動保處對邱女開罰。
據了解,家住中和年約60歲的邱姓婦人,家中飼養一隻哈士奇並取名為「小哈」,過去邱姓婦人都會帶著「小哈」外出便溺,但隨著小哈的體型越來越大,也越來越不受控,邱婦索性就改採「放養」模式,開門讓「小哈」自行外出散步便溺,時間到了就會自行回家。
「小哈」當時在燈桿邊。(圖/翻攝畫面)
卻沒想到,上(9)月30日上午9時許,邱婦如常放「小哈」外出路邊時,「小哈」走著走著竟然跑到景平路上,突然衝出馬路,打算橫越當時上班車流十分龐大的景平路,當場導致騎車路過的23歲劉姓女大生摔車,闖禍的「小哈」急忙跑回家中,至於劉女則並未受傷。
後續中和交通分隊女警黃鈺婷到場釐清事發經過後,沿途調閱監視器尋找「小哈」身影,並查訪附近住戶,最終找到邱姓飼主,對他製作訪談筆錄後,也將函請動保處對邱姓女飼主開罰。
「小哈」衝到馬路上,害劉姓女騎士摔車。(圖/翻攝畫面)
中和分局也呼籲,毛小孩出家門只要無人陪同或未有防護措施都會成疏縱不僅面臨裁罰,萬一引發事故也可能有刑責,毛小孩更因此遍體鱗傷。
新北動保處也說,邱姓女飼主的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違者可以同法第 31條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小哈」肇事逃逸溜回家。(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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