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市民意外保險4月1日生效 最高理賠40萬元

記者張溎壕/彰化報導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昨日宣布,今年4月1日起,員林市民意外保險生效,未來一年內,設籍市民符合請領資格最高額度理賠40萬元,成為彰化縣第4個開辦鄉(市)民保險的鄉鎮市。

員林市公所昨日舉辦市民意外保險簽約典禮,市長游振雄與得標的新光人壽處長徐智強正式簽約,宣布4月1日到明年4月1日凌晨零時,員林市12萬2千多名市民,享有全民意外身故或失能保險,最高額度理賠40萬元。市公所強調,雖然4月1日是愚人節,但員林市民意外保險4月1日起生效是真的。

游振雄表示,家庭如有成員發生意外事件,常會陷入經濟困頓,保險有其重要性。前市長張錦昆開辦中低收入戶和低收入戶意外險,最高理賠金額每人20萬元,他接任市長後,最高理賠金額提高到40萬元,並將「辦理全民意外保險、守護市民福利與健康」列為施政主軸。

員林市公所辦理「員林市民意外保險」,市長游振雄與新光人壽處長徐智強簽約,4月1日起員林市民意外保險生效。(記者張溎壕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