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電動車充電樁 6月啟用

電動車正夯,員林市公所推動綠能環境及低碳運輸,為方便電動車主充電,委託民間經營路外停車場設置3座通用型充電樁,可供市售多數電動車停車與充電使用,停車費按停車時間計價;充電費則以每度10元計算,預計6月1日起啟用。

隨著科技進步電動車逐漸普及,彰化縣也有多部電動客運在路上趴趴走,電動車充電與停車問題逐漸受到重視,但放眼全彰化只有彰化市與員林市有電動車充電停車格,但2市合計也才9座,猶如電動車充電樁沙漠。

縣府交通處昨天表示,依規定實施路外停車收費的鄉鎮市才能設置充電樁,因此只有彰化市、員林市、和美鎮、鹿港鎮、北斗鎮採路邊收費停車的鄉鎮可以設置,目前彰化市和員林市合計有9座充電樁,因應電動車普及與減碳目標,將積極推動公有停車場設置充電樁。

員林市長游振雄表示,為方便電動車主充電,與業者合作設置電動車停車格,包括泰山停車場、八條通停車場與惠明停車內場,總共3座充電樁供電車駕駛使用。

他說,員林所設置的充電樁都是通用型,可提供大多數民眾駕駛的電動車停車與充電使用,按使用者付費原則,民眾駕駛電動小客車至停車場充電及停車均須繳費,除停車費依停車時間計價外,充電費以每度電收費10元計。

公所表示,民眾可直接於停車場的自動繳費機繳交停車與充電費用,為維持綠能車格秩序,若車主完成充電後仍久占車格,逾30分鐘內未駛離,將收取超時占用費,每逾30分鐘加收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