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下班騎警用機車載女友 北市警記過處分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6日電)台北市萬華警分局一名員警遭民眾爆料指稱以警用機車載送女友,並疑有非法攔查狀況。萬華分局今天表示,經調查,王姓員警在下班期間確實私用警機車載女友,已記過、調職。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今天召開記者會,督察組組長黃全愉說,王姓員警10月24日下班期間,穿制服騎警用機車到西門捷運站接送女友,途中行經長沙街口附近時,等紅燈時與民眾有不當言語,王姓員警要求民眾靠邊接受盤查,後續引發民眾質疑王姓員警的身分及執勤正當性。

警方指出,經調查,王姓員警把警用機車當成私人使用行為屬實,因此記2次小過處分,並調職;至於王姓員警非法攔查部分,屬警民對接受盤檢認知有落差,進而發生誤解,後續交由檢方釐清,而王姓員警也遭網友影射可能涉賭,經查是王姓員警先前轉貼友人發文,並未涉賭。

萬華分局表示,將利用集會機會告知員警應遵守「警察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規定,會持續要求員警非公務,不可使用警用汽、機車,並注意自身言行,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編輯:方沛清)10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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