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牢記通緝犯特徵 休假中巧遇通緝犯 手到擒來破案

員警牢記通緝犯特徵,恰巧休假中遇通緝犯,手到擒來破案,得來全不費功夫。

高市警三民第一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王韋凡、吳昭廷兩人,於一一二年七月十八日休假相約運動,約晚上十時許,在行經三民區力行路超商時,赫然發現找尋已久遭桃園地檢通緝的治安顧慮人口司姓男子(五十三歲)在超商內購物,就不動聲色請求支援,成功順利將他逮捕帶回偵辦。

經了解,司男當時在桃園工作,涉嫌酒後駕車遭公共危險罪移送,但因遲未到案執行,即於今年七月遭桃園地檢以公共危險罪通緝在案。三民所警員王韋凡遍尋不著司男蹤跡已久,因此牢牢記著司男特徵,結果王員休假和同事相約運動時,竟赫然見到司男在三民區超商悠閒購物,兩人不打草驚蛇請求支援,待司男購物完準備離開時,隨即上前表明身分並好言相勸,降低其抗拒想逃跑念頭,緩緩安撫情緒,直到支援警力到場帶返偵辦。

司男則說自己相當清楚遭判決執行有期徒刑三個月,但是因為手頭沒錢無法易科罰金,且又不想入監服刑,就打著「走一步是一步」的念頭拒不到案,沒想到卻在超商買飲料時,栽了跟斗被警方認出身分,全案警方依公共危險通緝解送桃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