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疑涉風紀案件 新竹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


新竹縣竹東警分局黃姓員警假職務之便,違法蒐集民眾個資等違法情資,竹縣警局主動報請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翁旭輝指揮偵辦,26日持搜索票,搜索黃員個人辦公桌、公務櫃、勤務宿舍等,並將拘提到案,訊後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竹東分局續於翌27日對陳男、彭男執行搜索、拘提等作為。全案經檢警縝密蒐證,地檢署於同月29日偵查終結,對黃員、陳男、彭男依法提起公訴。

竹東分局調查,黃員身為警職,其明知不得任意非法蒐集、利用及洩漏個資予他人,因個人催討債務所需,自112年9月至113年4月間,在其駐地,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用警政知識聯網帳號,在辦公處所登錄公務電腦後,虛偽登載不實查詢原因於查詢系統而行使,進而先後違法蒐集4位被害人個人資料,其中2筆供己催討債務之用,餘2筆則以通訊軟體LINE、MESSENGER傳送翻拍照片方式,傳送被害人個資給陳男、彭男違法利用,嚴重損及被害人權益。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表示,黃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違法利用個人資料、刑法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另陳男、彭男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

更多新聞推薦

強化國人個資安全 內政部加入全球隱私執法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