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街頭執法侵權判緩刑 市警局:尊重判決

有關媒體報導基隆市警局保安隊小隊長張發仁街頭執法侵權,遭臺灣高等法院判緩刑案一事,基隆市警局昨日表示,尊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的判決。

基隆市警局針對媒體報導所屬保安隊小隊長張發仁遭到臺灣高等法院判緩刑一事,昨日提出說明,如下:

案件發生於一百零七年期間,張發仁當時服務於基警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張員工作認真,打擊毒品犯罪有確實成效。

說明也提到,基隆市警局尊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的判決,另張員打擊街頭犯罪素有「捍衛戰警」之稱,尚不會因該判決而氣餒,該局也會利用各項集會和機會,持續加強教育同仁在偵辦各類案件時,應依警察機關勤務執行彙編(SOP)標準作業程序辦理,踐行程序正義,保障人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