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獎「法治奬」得主:期待9月首度訪台親自領獎

為了鼓勵全球具有創新、卓越貢獻的行動者,工研院院士尹衍樑在2012年成立唐獎,單項獎金高達新台幣5千萬元,比諾貝爾獎還高,被外界譽為「東方諾貝爾獎」。今天(21日)揭曉「法治奬」得主,由前愛爾蘭總統瑪麗羅賓遜(Mary Robinson)獲得殊榮。

唐獎教育基金會21日公布第六屆法治奬得主,由愛爾蘭人瑪麗羅賓遜獲得殊榮。瑪麗羅賓遜透過影片發表得獎感言時表示,她感到驚喜,一開始她還搞不清楚唐獎是什麼大獎,但她很快就想到,第一屆唐獎「永續發展獎」得主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Gro Harlem Brundtland)曾經跟她分享拿到唐獎的喜悅之情,她還說唐獎頒獎典禮辦得井然有序。瑪麗羅賓遜說,她很期待今年9月底到台灣領獎。她說:『(原音)我很期待我的首度訪台之旅,我將參加9月底的頒獎典禮,我很渴望在短時間內盡可能吸收知識,因為在台灣你們有非常好的民主法治體系。』

唐獎法治獎召集人、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指出,瑪麗羅賓遜畢業於都柏林三一學院,是一名人權律師,也是一名法學教授,她在憲法以及刑事正義等領域長期耕耘,曾在1969年至1989年間擔任愛爾蘭國會議員,1990年至1997年間擔任愛爾蘭總統,她是愛爾蘭第一位女總統,也是第一位被任命為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的女性,她在這個職位上對人權、法治的貢獻最廣為人知,她不只捍衛女權,也關心兒童的權利、貧窮的消弭、區域的和平穩定以及跨國企業的人權責任。

張文貞表示,本屆唐獎把法治獎頒給瑪麗羅賓遜,是為了表彰她諸多領域持續為極弱勢群體發聲,做出重大貢獻,她從國內到國外,從區域法到國際法,從民權和人權問題延伸到全球正義,她充滿熱忱地在不同職位上積極推動法治,影響力無遠弗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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