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區的容積率,暗藏哪些玄機?

有住宅區就有商業區,商業區的使用限制與容積率又跟住宅區不同,以台北市為例,商業區分為第一種商業區、第二種商業區、第三種商業區及第四種商業區,相關規定可以去查閱《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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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區容積率的算法

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之規定,商業區的建蔽率與容積率都有上限,此外,法定容積率還要看基地面臨道路最寬的那一面,以面臨最寬的道路寬度(單位為公尺)再乘上50%,得到的容積如果未達300%者,以300%計。台北市商業區的基本建蔽率及容積率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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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二種商業區為例,容積率為630%,不代表你就能蓋出630% 的坪數,你必須留意的是建築基地所面臨道路的那一面寬度。

假設現在有一塊商二的基地,它面臨道路的狀況有以下幾種:

道路面臨分別為4米、6米、8米、12米與20米的情況下,這塊基地的容積率其實都不一樣。

1. 以基地面臨道路最寬為4米的情況下,其計算方式為:

4米×50%=200%,未滿300%,以300%計,所以容積率是300%。

2. 以基地面臨道路最寬為6米的情況下,其計算方式為:

6米×50%=300%,容積率為300%。

3. 以基地面臨道路最寬為8 米的情況下,其計算方式為:

8米×50%=400%,容積率為400%。

4. 以基地面臨道路最寬為12米的情況下,其計算方式為:

12米×50%=600%,容積率為600%。

5. 以基地面臨道路最寬為20米的情況下,其計算方式為:

20米×50%=1,000%,法定容積率最高630%,所以容積率為630%。

商業區最小建築基地寬度與深度之規定

商業區建築基地之寬度與深度規定如表29,以商二為例,最小興建基地面積之平均寬度為5米,最小寬度為3米時,平均深度為18米,最小深度為10.8米,如土地不符條件,視為畸零地,不能單獨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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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賺大錢靠土地

來源:創見文化

作者:林宏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