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科技執法 別逼人肉盾牌賭命

中國時報【王思慧、蕭承訓╱台北報導】

2名國道警察殉職、1名違規駕駛死亡意外。據國道警察局統計,40年來國道警員執勤發生意外,造成22死數百人受傷慘劇。在國道服務20多年的警官指出,遵守SOP雖可降低危害,但無法阻止意外,現在科技進步,應善用科技設備取締,並相信警察執法能力,鬆綁法規限制,不要再讓員警在國道上搏命。

他指出,國道員警處理事故,規定1名員警瞭望,用警車阻攔,不得站在兩車間的「斷腿區」,以免成為夾心餅乾,更不能在轉彎等危險路段或衝入車道攔查,但許多貨車司機為賺錢趕時間,深夜油門猛踩,既使看到閃燈,煞車也來不及。

尤其政府近年砍獎金、刪預算,交通罰緩沒有用來改善警察執法的工具,例如抓超速的紅外線底片太貴、不能運用ETC系統抓超速,照片逕舉限制多,員警只能冒險攔查,並在2、3秒間做出反應判斷,實在太血汗。

他表示,其他國家有用防撞車防止後方追撞,該車屁股後面有安裝一個非常大的黃色緩衝墊,比紅斑馬警車有效,高工局、環保局作業時都有使用,降低不少死傷,過去曾建議警察也購買,但沒經費作罷。

國道警察局表示,處理事故、攔查違規、協助排除道路障礙時最容易出現危險,也訂有相關作業規定,但現場時空不同,僅是原則性規定,以昨天情況,員警站立位置並無不妥 。

對於現行法規對逕舉須符合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情形,未來將建議國道違規攔查得於蒐證完成後,現場攔停尚有安全顧慮得以逕行舉發,並研議利用電子收費 門架所得資訊,取締惡行嚴重超速,降低執法危險。

交大教授張新立建議,國道警察在開單取締時,應盡量停在直線段,若是在爬坡或下坡等曲線段,則容易因視線不清被撞,警示可能要再更明顯;至於疲勞駕駛是大貨車工時管理問題,要再審慎管理。

另高公局擬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國道故障車輛停放路肩時間,由2小時縮短為1小時,超時可強制拖離現場並開罰3000至6000元,目前已報交通部研議。

😢 國道警察枉死

勞檢貨運公司 3家同址
肇事駕駛工作逾12小時?公司這樣說
撞死三人肇事司機十萬元交保
國道警妻對屍喊:你還沒說生日快樂
國道警枉死 學者籲採「科技執法」

相關新聞影音

--------------------------------------

Yahoo奇摩新聞歡迎您投稿!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用文字表達你的觀點。投稿去—–>https://goo.gl/iy5T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