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話鄭文燦涉貪案應擴大偵辦 黃國昌點名2人:誰在中央勾結華亞老臣?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被羈押47天後,檢方27日偵結起訴並求重刑12年,桃園地方法院行移審庭後,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天價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29日於節目《阿姐反抗軍》中直指,此案除了壓7年才辦有待檢討,還有許多疑點需擴大偵辦,包括是誰在中央與鄭文燦配合,以及誰在行政院與華亞老臣勾結?
黃國昌指出,鄭文燦的起訴書就如同他先前的判斷,收賄的關鍵是2017年9月7日,鄭文燦在桃園市政府親自召開會議,以「國家重大建設」為由,幫地主們將農業區變成特定產業專用區的計畫提報中央,包括住宅與商辦等,約有50公頃的地,使用區變更的利益非常大。
黃國昌續指,這件事無法由鄭文燦獨自完成,桃園市政府提交後,還需中央部會同意;據起訴書描述,鄭文燦以「國家重大建設」為由申請,但審核計畫的經濟部與內政部發現要件不符,便改以「因應經濟發展需要」通過此計畫,「是誰這麼貼心,還幫忙找理由?」
黃國昌再指,鄭文燦曾親口告訴華亞重臣「行政院裡面你們自己要去講」,而他們向總統府陳情後,時任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就親自「下條子」給行政院,再由時任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交給經濟部與內政部辦理,經濟部與內政部也配合通過了。
鄭文燦住處搜出678萬現金 黃國昌:非法政治獻金
至於檢調逕自搜索鄭文燦住處,並在暗櫃搜到678萬元現金。黃國昌則說,這600多萬元是「非法的政治獻金」,但起訴書沒有明確交代來源,監察院有責調查,但怎麼至今還沒有動作?鄭文燦這幾年來的公職沒停過,這筆錢也涉財產來源不明罪,檢察官說會另案偵辦,「就看是另案偵辦,還是說不辦。」
黃國昌補充,鄭文燦退錢是因為知道被監聽,但進行通訊監察時,知情的只會有掛線聽的調查員、負責該案的檢察官、事務官與書記官,之後會將內容向上呈報至主任檢察官、檢察長,因此鄭文燦為何知道被監聽?關鍵就在於檢察長是否向法務部長報告,就有待法務部出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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