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爭取蟬聯立委 蘇震清:應三審定讞才對

立法院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新增「排黑條款」,無黨籍屏東縣立委蘇震清將成為全國唯一喪失下屆參選資格的現任立委!蘇震清昨(廿七)日表示,台灣法律是無罪推定,應該要等三審定讞才對。

蘇震清表示,修這條排黑法,讓被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實在是太過了」,因為台灣法律是無罪推定,應該要等三審定讞才對,有違憲之虞;過去委員討論過程決議不予增列,但政黨協商又拿出來表決,這是不對的。

蘇震清指出,他政治路一路乾淨坦蕩,卻一路走來不平順、坎坎坷坷,但他絕不低頭,總是更加付出、努力,不辜負鄉親支持。政治不是他一輩子的志業,但服務一直是他心中最想做的事;他承諾服務不會停、不會被打倒。

至於,外傳該條修法是「蘇震清條款」?蘇震清強調,他對黨團和同志沒有任何怨言,他不做這個聯想,但心中是非常感慨!將會有人提釋憲,目前他當然繼續扮演好立委角色,畢竟對百姓的承諾是到明年一月三十一日,未來若沒有再擔任立委,有需要他服務的地方,他絕對會義不容辭協助。

出自綠營的蘇震清、叔父是前立法院長蘇嘉全;蘇震清因捲入太平洋崇光百貨收賄案,後來自動退黨,一審被判十年徒刑、褫奪公權四年;蘇擔任四屆屏東縣立委、也是全縣唯一曾橫跨第一及第二選區並順利當選的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