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依托咪酯)列二級毒品 法務部:單純持有就構成犯罪行為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會後記者會。圖左為法務部次長黃世杰。(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行政院院會會後記者會。圖左為法務部次長黃世杰。(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行政院院會會後記者會。圖左為法務部次長黃世杰。(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新興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近來氾濫,甚至爆出軍吸食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法務部次長黃世杰今(14)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稍早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已將依托咪酯等3項化學物質,改列為第二級毒品,強化查緝的力道、裁罰刑度等,單純持有也會構成犯罪行為。

面對「依托咪酯」泛濫問題,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指示,為防止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危害擴大,將研議依托咪酯自第三級毒品列為第二級毒品,以期更有效遏止與全面防範。而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於上午召開會議,將依托咪酯由三級毒品提升至二級毒品管制,同時慮相關的美托咪酯(Metomidate)及異丙帕酯(Isopropyl 1-(1-phenylethyl)-1H-imidazole-5-carboxylate)也一併列入。

黃世杰在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上表示,今日同步召開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已將依托咪酯等三項化學物質改列為第二級毒品」,未來會循程序函請行政院做正式公告。在法律面上,未來提升為第二級毒品後,除了原先製造、販賣、運輸、意圖販賣轉讓的犯罪行為刑度,都會較三級毒品提升外,單純持有也會構成犯罪行為。

黃世杰並表示,在查緝的強度上也會做相應的調整,台高檢署已召開多次會議,整合檢、警、調、憲兵、海巡、關務等6大緝毒系統,加強溯源查緝外,也要求各地檢署就司法警察機關,針對新興毒品報請指揮的案件要加強溯源外,相關被告與符合法定羈押要件時,一定要申請羈押以利溯源,以及就涉及製造、販賣、運輸等重罪,也要具體求刑,並加強查扣犯罪所得打擊不法。

黃世杰指出, 因應依托咪酯多以類菸品來施用,並且經常都是以網路平台的廣告方式,也已經協調各司法警察機關以及衛福部,強化網路巡邏跟查緝,也協調衛福部國健署要針對菸害防制法部分加強查緝電子煙,從源頭壓制不當濫用。

黃世杰並指出,在檢驗部分,食藥署也已經公告尿液檢驗的閾值,也請食藥署輔導民間相關檢驗機構取得認證,提升檢驗量能,也要求比照PMA建立通報機制,讓台高檢署整合情資,以利擴大查緝。也同步請教育部、國防部,分別就校園以及所屬人員加強做策進作為與宣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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