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不攏!財劃法修正22縣市各有意見 唯一共識:中央多拿15%稅款應還地方

攸關地方政府財源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已逾25年未修,在野陣營列入新國會首會期優先法案,並相繼提出黨團版本修法草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5)日上午舉行首次初步審查會議,全台22縣市政府均派代表列席表達意見。統合各地方政府發言,桃園、基隆與花蓮等藍營執政的縣市政府,均表明支持國民黨團版本法案,宜蘭、金門等縣市則稱支持立法院共識最高的版本。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上午舉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第一次初步審查會議,邀請全國22縣市政府到會表達意見;財政部長莊翠雲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財政部會採取開放態度聽取各方意見,但台灣各地區自然環境、工商發展條件都有很大不同,稅源有明顯差距,因此《財政收支劃分法》立法最主要的目的,其實是調劑財政的區域均衡發展。

北市府提3具體建議 新北:願讓利給非六都縣市

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至今25年未修,但25年間歷經地方改制,直轄市從二都變六都,地方事權增加,經費需求也隨同增加,但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依舊是所得稅10%、貨物稅10%、營業稅40%,早已無法滿足地方發展的需求,因此中央應檢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以解決根本問題,把餅做大、擴大釋出地方政府財源,以減輕地方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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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5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柯承惠攝)

胡曉嵐也代表北市府提出3點具體建議,首先為營業稅100%回歸地方財源,其中50%照各地盈利事業營業額分配,另外50%納入統籌分配;其次為保障地方社福、教育及基本設施等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所得稅與貨物稅總收入10%的合計數;最後則是不能有「中央請客」卻讓「地方買單」的情事出現。

新北市財政局長陳榮貴直指,過往《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中央與地方總收入比重為60%比40%,但到了今年卻變成75%比25%,期盼中央能將多拿的15%稅款還給地方,這也是各地方政府最大的共識;而新北市府支持15%稅款還給地方後,優先分配給非六都的16縣市,願意讓利給非六都的縣市,而新北市作為人口數最多的縣市,更願意進一步撥出部分分配數予離島3縣市。

高雄市財政局長陳永勝認為,各地方政府有不同的區域特性與考量,但在各有各的指標下,水平分配就應審慎考量,任何單一指標都無法代表22縣市,包括淨零碳排城市轉型的財源、城市高齡化的社福支出等都應納入考量;不過,桃園市財政局長歐美鐶說,修法有迫切性與必要性,雖財政部已著手釐清各地方所提的指標,但分配指標要各縣市有共識幾乎不可求,希望不要延誤修法。

雲林、彰化各提指標 竹市府:應考量地方稅收貢獻

嘉義市副市長林瑞彥則代表嘉市府提出5大訴求,包括提撥一定比例平均分配給各地方政府,給予基本建設經費的平衡,並重新檢視收入支出,中央權責中央負擔,且應一併檢討一般性補助款的分配,同時應給予省轄市額外比例的加權,而年度統籌款未分配數也應全數在分配予地方;雲林縣副市長謝淑亞則提議,應納入平均家戶可支配所得為逆指標平衡區域發展,而雲林縣有3分之2土地被劃為農地,及承擔石化產業的特別犧牲,均應獲得合理財政專款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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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副市長林瑞彥5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柯承惠攝)

新竹市秘書長張治祥建議,此次《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若要達到均衡地區發展,除了應擴大地方政府財源、劃一直轄市與非六都縣市的分配基礎,最大的關鍵是應合理考量地方的財政能力、稅收貢獻,樂見國民黨團版本草案擴大稅基,但全部用平均分配應再檢討,否則竹市府長期承受竹科的外溢成本,創造高額綜所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但稅收入國庫給中央,交通等問題卻留地方。

除了呼籲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彰化縣財政處副處長蕭源廷建議,應併同考量一般性補助款不低於修法前的財源保障,並將風電、光電的發電貢獻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中;不過,台東縣財經處副處長葉正鶴直言,各縣市政府發言都只講對己有利的指標,期盼未來修法能兼顧區域平衡,但將財政指標、基礎建設需求納入水平分配的參考指標,應能達成各地方共識。

連江縣財稅局長陳歲金則提到,依照現行法規,菸酒稅應以總收入18%按人口比例分配全台各縣市,僅有2%分配給金門縣與連江縣,但金門縣去年獲配7億餘元,連江縣卻僅獲配7000餘萬元,因此除了期盼統籌分配款能有適度調整,也希望菸酒稅能有適度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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