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不要臉的髒東西」遭翁達瑞告公然侮辱 名嘴黃光芹一審無罪

名嘴黃光芹去年6月在臉書上發表「賴清德有要綠營側翼名嘴這樣幹嗎?」一文,提及「翁達瑞(旅美教授陳時奮)之流者搧風…」。翁達瑞旋在臉書駁斥,黃卻發文回嗆「不要臉的髒東西」。翁達瑞自訴黃光芹公然侮辱,但台北地院認為,從前後文來看,黃應是表達對從政女性遭霸凌的意見,該文用語性質上雖然粗鄙不雅,但無法確定黃光芹就是針對翁達瑞或意圖貶損名譽,因此判無罪。可上訴。

黃光芹去年6月8日上午7點28分在臉書粉專發表「賴清德有要綠營側翼名嘴這樣幹嗎?」內文指出林智堅爆發論文案時,綠營側翼名嘴抓高嘉瑜出來打….這次民進黨爆發性騷醜聞案時,側翼名嘴再次傾巢而出…高(嘉瑜)的說法不但有憑有據,更從來沒有落井下石民進黨…翁達瑞之流者搧風,其他綠營名嘴跟著點火,連女性立委都加入。

被點名的翁達瑞早上9點51分回文駁斥黃光芹,黃光芹在10點32分在臉書撰文「不要臉的髒東西」,翁達瑞認為該言論貶抑他的人格,因此向法院提自訴。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怒控黃光芹公然侮辱。資料照。侯柏青攝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怒控黃光芹公然侮辱。資料照。侯柏青攝
翁達瑞認為黃光芹回文「不要臉的髒東西」是在罵他,但法院認為不一定指他。翻攝黃光芹臉書
翁達瑞認為黃光芹回文「不要臉的髒東西」是在罵他,但法院認為不一定指他。翻攝黃光芹臉書

黃光芹未到庭應訊,但她遞狀否認有任何公然侮辱的犯意和犯行,她辯稱,貼出第一篇文章時就收到網友的私訊攻擊,她貼出涉案言論只是用來抒發心情。她強調,自己是評論綠營側翼和立委等多人政治霸凌立委高嘉瑜的公共事務,並非針對翁達瑞個人,她的言論自由應該優於名譽權的保障。

法官則發現,黃光芹一開始的貼文並非針對翁達瑞,閱覽者的回文也限於對「民進黨」的評論,並沒有留言提及翁達瑞。

法官認為,黃光芹當天連續發表兩則貼文,從語氣、連結的前後順序等整體行為觀察,可以認定黃光芹的言論,確實是針對從政女性受到政治霸凌等公共議題所做出的意見表達,只是被指控的言論性質上屬於較粗鄙、不雅的詞彙,但用意只是在表達不願另起回文或對於回文的意見。

法官指出,黃光芹寫「不要臉的髒東西」,客觀上應該不會讓一般人知道她指述的對象,難以特定是否針對翁達瑞,或用來貶損翁達瑞的社會評價、人格或名譽,由於仍有合理懷疑,不能認定黃光芹有公然侮辱犯意或犯行,因此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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