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運將持十字起狂刺乘客 法院判賠金額曝

▲李姓計程車司機16年前曾因犯下殺人罪,被判刑14年,但假釋出獄後,又持十字起刺傷一名乘客。(示意圖/翻攝pixabay)
▲李姓計程車司機16年前曾因犯下殺人罪,被判刑14年,但假釋出獄後,又持十字起刺傷一名乘客。(示意圖/翻攝pixabay)

[NOWnews今日新聞]新北市一名李姓計程車司機,16年前曾因犯下殺人罪,被判刑14年,直到2019年才獲假釋出獄,不料前年4月凌晨,李男不滿廖姓客人發酒瘋,竟持螺絲起子狠刺對方10多下,案經審理,最高法院依殺人未遂罪,處李男7年10月徒刑定讞;至於民事部分則判李男、派遣公司、靠行公司須連帶賠償450萬餘元。

據了解,李男從2004年起,便常因細故與乘客、其他用路人發生衝突,2006年9月9日更為了巷弄會車問題,持刀猛刺邱姓男子38刀,導致其傷重不治,最終法院依殺人罪判處其14年8月定讞,直到2019年才假釋出獄。

出獄後的李男繼續開計程車維生,前年4/4凌晨,李男在新店區某家餐廳外,搭載廖姓酒客,但廖男上車後就開始發酒瘋,甚至還開始踢駕駛座的椅子,造成李男理智線斷裂,當場停下車輛,將廖男拉出車外,並持十字形螺絲起子猛刺其頸部,隨後留下全身是血的廖男揚長而去。

路人發現後,立刻呼叫119將廖男送醫,雖然幸運搶救後撿回一命, 但因傷勢嚴重造成肌力下降、脊髓損傷,往後的生活都需長期服藥控制,且要使用拐杖才得以行走。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李男、派遣公司、靠行公司須連帶賠償450萬餘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李男、派遣公司、靠行公司須連帶賠償450萬餘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

法院認為,李男過去便有殺人前科,出獄後不到2年又再次犯下本案,因此依殺人未遂判刑8年,但二審改判有期徒刑7年10月,去年8月25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民事部分則判李男應賠償450萬3300員,派遣公司、靠行公司也要負起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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