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道安策進 降低車禍肇因

嘉義市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分析,根據市警局統計資料顯示,嘉義市A1+A2類事故年平均發生件數為二千九百九十一件,並歸納出交通事故最高的三大肇因,依序分別為未依規定讓車百分之二十五點五三、違反號誌、標誌、標線百分之二十五點四六、未注意車前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百分之二十三點六二。 市長黃敏惠昨(二十六)日在市務會議中表示,市民「行」的安全是她關切的首要之務,寶貴的生命因交通事故而喪命,造成家屬與社會難以承受的傷痛與悔恨。黃市長也談到,高雄氣爆與九二一大地震造成的傷亡讓全國警惕,但每年因為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民眾反而在意程度較低。當民眾有所「感覺」,才會有所「行動」,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規則,並請市府各局處共同努力,加強執法、宣導及教育,讓交通事故不再發生。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長林水順表示,今年一月至三月執行車速過快違規等取締,與去年同期比較,違規有增加趨勢。交通事故防制工作絕對責無旁貸,透過各種宣導與強力執法,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同時提醒駕駛人,除了「安全駕駛」,確保自己不要成為肇事的一方,更重要的是「防禦駕駛」,避免自身成為受害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