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 捏臉扭手 早療中心教保員疑虐童
伊甸基金會嘉義早療中心遭家長指控,女教保員對6歲女童捏臉、扭手,致女童臉部及手部紅腫瘀青。基金會彰雲嘉區長洪宏錡承認女教保員管教有疏失,已懲處、調離現職,此案正由嘉義市政府、司法調查。嘉市府26日召開外聘委員會審議女教保員是否涉及兒少權法,若查證屬實,施虐者最高將面臨60萬元罰鍰。
葉姓家長指證,6歲孫女到伊甸基金會嘉義早療中心接受療育,8月19日下午去接孫女,孫女早上未戴口罩、下午卻戴口罩,他察看發現孫女臉紅腫、手也紅腫,追問孫女,孫女才說被老師捏臉。
葉姓家長說,他跟該中心反映,教保員說是孫女皮膚不好,他要求調閱該中心的監視器後發現教保人員對孫女捏臉、扭手,後來他帶孫女驗傷、到派出所報案提告。
洪宏錡表示,該名教保員有10多年經驗,有耐心愛心,平時受家長肯定,是為女童「口腔按摩、訓練疼痛刺激反應」,力道拿捏失當,確有疏失,已懲處、調離現職,曾幾次與家長調解未達成共識,等候司法、嘉義市政府調查。
嘉市府社會處長李思賢表示,獲通報此案時就派員訪查,蒐集案發當時及案發前1個月監視器影像、家長及教保員各自陳述意見等資料,26日由外聘委員專家學者針對教保員、機構是否涉及違反兒少權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審議,結果將俟司法調查後才會公布。
李思賢說,依兒少權法第49條、涉及兒虐者可裁罰6萬至60萬元罰鍰,機構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可裁罰6萬至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