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藝文振興計畫 每案補助8萬8/20截止申請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1日電)嘉縣府推出「藝文振興提案計畫」減緩疫情衝擊演藝團體,縣內立案演藝團隊可在8月20日前,向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提出申請,擇優12案,皆給予新台幣8萬元補助。

為減緩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對藝文產業衝擊,嘉義縣推出民國110年「藝文振興提案計畫」。嘉義縣文化觀光局表示,參考其他縣市藝文紓困計畫後,決定以高於臨近縣市的紓困金額,給予藝文團體補助。

凡嘉義縣立案演藝團隊皆可於8月20日前,以線上或紙本郵遞方式向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提出申請,將擇優補助12案,每案給予活動經費新台幣8萬元。

文觀局今天指出,每個團隊最多可提2案,獲補助12件提案將在今年10至12月於表演藝術中心戶外園區執行,在防疫原則下,讓民眾也能參與優質的藝文活動。(編輯:郭諭儒/卞金峰)11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