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 竹崎鄉代涉賄選無罪確定 獲補償16.4萬

嘉義縣竹崎鄉鄉民代表戴嘉宏被控違反選罷法無罪確定後,聲請刑事補償,嘉義地院判刑事補償16萬餘元。(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縣竹崎鄉鄉民代表戴嘉宏被控違反選罷法無罪確定後,聲請刑事補償,嘉義地院判刑事補償16萬餘元。(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縣竹崎鄉無黨籍鄉民代表戴嘉宏於2022年底九合一選舉期間,因舉辦餐會宴請村鄰長被控違反《選罷法》,經嘉義地檢署起訴後,偵查期間共被羈押41天,但後來二審判決當選有效確定,戴嘉宏聲請刑事補償,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每日補償4000元合計16萬4000元。

2022年九合一選舉,嘉義縣竹崎鄉民代表當選人戴嘉宏被控以舉辦餐會的方式,向選民尋求支持,嘉義地院一審判當選無效,他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結認為,參加餐會的人多不知是誰出錢請客,且餐會中還有其他候選人也到場拜票,難認有行賄、受賄犯意,改判戴嘉宏當選有效確定。

戴嘉宏因被控違反《選罷法》,從2022年9月23日起遭逮捕,24日經法院裁准羈押,至同年11月3日嘉義地院審理時具保停止羈押獲釋,獲判當選有效確定之後,戴嘉宏對被羈押期間的受損向嘉義地院聲請刑事補償。

嘉義地院受理後,審酌戴嘉宏遭羈押期間身心受痛苦,且失去人身自由,在名譽、信用、財產上的損害及人格權減損,再參考生活水準、物價指數等一切情狀,認為以每日補償4000元為適當。

法院刑事補償裁定書指出,戴嘉宏於2022年9月24日經嘉義地院裁定羈押,至同年11月3日准予交保停押,共遭羈押41日,准予補償16萬4000元,如不服可經嘉義地院向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