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7/1起清查娛樂稅籍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將於112年7月1日起展開本年度全縣娛樂稅稅籍清查工作。清查範圍包括已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之娛樂業者及應辦而未辦娛樂稅代徵報繳手續之營業者。

該局表示,為健全娛樂業稅籍及掌握其營業狀況,覈實查課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將實地至商家查訪營業狀況;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均應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將被處以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又若娛樂稅代徵人不為代徵或短徵、短報、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稅額外,並需按追繳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