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城隍、北港媽祖 爭取清代御匾為國家級文物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邀集多名文資委員現勘後,一致認同清代御匾價值。〔圖/嘉市府提供〕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邀集多名文資委員現勘後,一致認同清代御匾價值。〔圖/嘉市府提供〕

國定古蹟嘉義城隍廟、雲林縣北港朝天宮,百年前共展神蹟祈雨化解旱象,分別獲清光緒皇帝賜匾「臺洋顯佑」及「慈雲灑潤」;兩方已具一般古物身份的御匾,希望進一步成為「重要古物」,日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邀集多名文資委員現勘後,一致認同清代御匾價值,同意向文化部提報爭取成為國家級文物。

協助申請重要古物的林仁政博士表示,光緒12年(1886年)嘉義大旱,恐面臨旱災,恰巧嘉義城內迎北港二媽入城,知縣羅建祥見香火鼎盛,便率領地方仕紳徐德欽等人,禮請二媽共同參與祈雨儀典,他透露,城隍信仰演變到清代,已等同於地方主神,當時還規定新任官員,必須前往各地城隍廟,親自向城隍爺告知後才任職,因此官方祈雨地點多在官祀城隍廟,或是主掌人間雨水的龍王廟舉行。沒想到,祈雨後隔日不僅天降甘霖,且連下3天雨,成功化解此次旱象。

林仁政指出,參加嘉義祈雨事件的廟宇,包含嘉義城隍廟、北港朝天宮與已不復在的東門龍王廟,分別獲贈御匾「臺洋顯佑」,「慈雲灑潤」及「海嵎昭靈」,以表揚神靈祈雨有功,賜匾過程被完整記錄在官方史料內,可見備受重視;儘管現僅存兩方御匾,但我們仍得以從中窺見,當時笨港天后宮(即北港朝天宮)和嘉義地區信仰交流,也是研究台灣官方祈雨的重要物質線索。

嘉義市城隍廟董事長賴永川表示,嘉義城隍廟作為國定古蹟,有必要扮演領頭羊角色,與市民朋友共享人文歷史、文化古物與民俗傳統,這次透過專家學者深入研究,期待「臺洋顯佑」及「慈雲灑潤」御匾,能夠再現百年前兩廟合作的景象。

文化局表示,「臺洋顯佑」御匾雕刻製作精美,具有文化資產價值,已於2017年被指定為一般古物,日前經文資委員審查,均再次肯定「臺洋顯佑」御匾的歷史獨特性與工藝特殊性,包括保留清代使用杉木和樟木製匾、四周邊框共雕飾9條龍紋、匾書文字為片狀陽文金字,及有皇帝御筆之寶鈐印等,也符合清代官廷龍匾式樣,加上歷史事件脈絡清楚,未來可望爭取更高層次的國家級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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