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女涉悶死7旬父親案 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4日電)嘉義縣竹崎鄉2日發生盧女不堪長期照顧壓力,涉嫌悶死7旬父親後服藥輕生,經搶救脫離險境,因盧女涉及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為故意行為而發生死人結果,將適用國民法官法。

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表示,現年46歲盧姓女子2日深夜涉嫌悶死73歲父親後服藥輕生,盧女經送醫搶救脫離險境,迄至今天上午尚未清醒。

檢警表示,盧女離婚後,返回竹崎鄉的老家與父親、哥哥同住,另有1名哥哥住在北部,盧父因患慢性病,行動較不便,大部分由盧女照顧。

檢警指出,與盧女同住的哥哥,2日深夜返家,發現父親與妹妹分別躺在床上及床下,桌上留有妹妹所寫的字條「我送爸爸走了,我也要走了、別救我」等語,警消人員獲報到場,盧父身體僵硬已死亡,盧女陷入昏迷送醫。

檢警昨天相驗,根據死者盧父口、鼻瘀傷痕,研判遭悶死,因盧女截至今天上午尚未清醒,預計6日將解剖死者遺體釐清死因及案情。

嘉義地檢署表示,依目前所調查的跡證,盧女為殺害父親的凶嫌,涉及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根據國民法官法規定,故意行為因而發生死亡結果是屬於國民法官法適用的案件,因此,這起案件將成為嘉義地區第2起符合國民法官法案件。

檢方指出,嘉義地區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是酒駕撞死機車騎士案件,為今年1月19日晚間在東石鄉發生酒駕的張男撞死機車騎士鄭婦,張男酒測值高達0.89毫克,檢方複訊後,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編輯:謝雅竹)1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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