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虛擬貨幣假交易真強盜 被害人傷重不治收押三嫌

日前於嘉義市湖子內重劃區發生一起虛擬貨幣假交易真強盜案,被害人陳姓男子遭搶數百萬元,且因遭搶過程身受重傷,昨天傷重不治,整起案件演變成殺人案;檢方陸續聲押三嫌獲准,還有一人在逃,警方積極追緝。

檢警調查,25歲陳男於10日凌晨帶著新台幣數百萬元現金,與樓姓男子等人相約在嘉義市湖子內重劃區交易虛擬貨幣,不過,雙方見面時,樓男等人卻對陳男臉部噴辣椒水,且還動手圍毆陳男,並搶走陳男身上現金。

樓男等人搶走現金準備駕車逃逸時,陳男不甘鉅款被搶,趴在車上阻擋犯嫌逃逸,最後在湖美三路與健康九路口被疾駛右轉的汽車甩到馬路上受重傷;消防局據報,救護車先就近送醫急救,因陳男昏迷指數只有5,後來被轉送嘉義長庚醫院急救,持續至昨天,病情惡化,宣告不治。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據報組專案小組偵辦,陸續逮捕樓姓男子、邱姓男子、羅姓男子、吳姓女子及紀姓男子到案,檢方複訊後,除了吳女請回外,其他四人皆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樓男供述內容與其他共犯差異甚大,且樓男在強盜殺人案中角色應屬重要;樓男從事臨時工,工作羈絆力度不足,認有逃亡之虞,另外,還有共犯在逃,也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樓男羈押禁見。

嘉義地院指出,邱男於警訊、偵查中,對於案發內容已為詳實陳述,並對案件分工情節及共犯商議情節也陳述甚詳,雖尚有共犯在逃,應無串證之虞,但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惟無禁接見通信必要。

嘉義地院表示,紀男否認犯行,但經證人指訴明確,再依紀男購入犯案車牌及收取40萬元過程,時間緊密,車牌恰好又為案件犯罪所用工具等,加上尚有共犯未到案,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地院指出,羅男借樓男等人辣椒水,且未被告知犯案計畫內容,加上羅男於強盜案發生後到場,難以認為羅男涉及強盜案,與法定羈押要件均有不符,予以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