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警察局9月1日起 加強路口交通違規執法
據交通部統計,109年1至5月死亡人數122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47人,且經分析,交通事故件數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嘉義縣警察局統計轄區最近兩年路口交通事故件數,以「大林鎮嘉95、忠孝路口」最多、「大林鎮中興路、中山路口」次之、「民雄鄉縣164、嘉81路口」再次之。
而嘉義縣107年發生行人交通事故死亡2人,108年增至7人,109年迄至目前亦有6人,其中半數以上與穿越道路行為有關。因此嘉義縣警察局將配合全國同步,自今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為期1個月,針對易發生交通事故路口,加強取締以下違規行為:
1.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先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3項)。2.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條例48條2、3項)。3.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同條例53條)。4.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或手勢指揮任意穿越馬路(同條例78條)。(嘉義縣政府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