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裁罰膨風廣告 電視違規居冠

嘉義縣政府衛生局公布2023年取締違規食品、藥物及化粧品廣告共開罰624件,裁罰總金額1504萬元,其中藥物231件、裁罰585萬金額最多,違規廣告通路9成以上是電視,多達568件;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則取締違規廣告166件,裁罰總金額722萬4000元。

嘉縣府衛生局指出,2023年取締違規食品、藥物(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廣告共開罰624件,裁罰總金額1504萬元,其中藥物有231件、裁罰585萬元最多,其次是食品81件、裁罰493萬元,化粧品312件、裁罰426萬元位居第3。

嘉縣府衛生局進一步分析指出,違規廣告媒體類別來看,電視568件占91%最多,其次為網路48件7.7%及電台8件1.3%。

嘉市府衛生局統計指出,2023年對轄內食品、化粧品及藥物違規廣告查緝成果,裁處違規案件共166件,裁罰金額總計722萬4000元。

嘉市府衛生局表示,衛福部已於今年1月31日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規定,加重裁處違規食品廣告,廣告涉及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情事,可處以4萬至400萬元罰鍰,涉及醫療效能宣稱,可處以60萬至500萬元罰鍰。

嘉縣府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食品提供人體所需營養素及熱量,不能作為減肥瘦身用途,化粧品也不得宣稱醫療效能,建議民眾購買相關產品可先查詢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避免花冤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