嘸陸客 慈湖委外廠商拒付624萬權利金

陸客不來,桃園慈湖大受影響,日前標到委外經營的恒鼎公司為此付不出市府權利金,雖法院判賠624萬,但市府僅拿到10萬。(賴佑維攝)
陸客不來,桃園慈湖大受影響,日前標到委外經營的恒鼎公司為此付不出市府權利金,雖法院判賠624萬,但市府僅拿到10萬。(賴佑維攝)

桃園市風景區管理處2015年將慈湖園區空間委外經營,由恒鼎食品公司得標,不過因陸客不來生意慘澹,恒鼎僅繳納1年權利金862萬,其他則拒繳。桃園市風管處向桃園地院請求償還剩餘權利金勝訴可獲得624萬,不料聲請強制執行,只拿回10萬元。

恒鼎2015年得標慈湖園區空間,每年需負擔權利金862萬,但因大陸政策調整,陸客來台限縮,少了旅遊主力後,恒鼎公司損失慘重。風管處當時考量大環境情勢變更及觀光旅遊政策調整,以大溪遊客中心房舍相當老舊、漏水情形嚴重,應進行整修。風管處經市府同意,2016年縮減部分出租契約,權利金第2年減少為394萬,第3年減少為341萬。但是恒鼎公司2016年7月即未繳納權利金,風管處於2017年8月終止契約。並向桃園地院提出訴訟,獲得勝訴,法院判恒鼎應償還剩餘權利金624萬元。

桃園市議員劉勝全17日在桃園市議會質詢,質疑慈湖園區空間委外經營的狀況,他說,恒鼎公司在契約終止後還使用300天,就是鑽契約漏洞。且這段期間,風管處竟還幫忙繳交電費。質疑廠商死賴不走,還幫忙繳電費的行為。他也說,法院判恒鼎賠償624萬元,但強制執行後,卻只有取得10萬元,要求以後委外經營需提高保證金,保證人3人以上,並限於公司董監事等。

桃園市觀旅局說明,2017年7月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追討權利金及不當得利之民事訴訟,地院判決恒鼎應給付風管處624萬元。另2017年12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且獲裁定通過。另2018年11月提出強制執行,2019年獲得分配後,收回新台幣10萬餘元,此外此標案也沒收履約保證金96萬元。且恒鼎公司還有另案承租風管處空間保證金6萬元,也已解繳市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