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同意書是什麼?怎麼申請?有何限制?簽完還能反悔嗎?器官捐贈常見QA一次看

好萊塢女星安海契因車禍腦死,親友遵循她生前遺願,捐出器官、遺愛人間。根據我國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目前台灣約有51萬人同意捐贈器官,然而每年有近一萬人排隊等待器捐,供需依舊不平衡,仍須更多有心人士響應。若有意願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究竟該注意哪些事?捐贈器官又有何限制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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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努力推動下,台灣器官捐贈人數逐年升高,也讓台灣器捐率在亞洲名列前茅。(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在政府努力推動下,台灣器官捐贈人數逐年升高,也讓台灣器捐率在亞洲名列前茅。(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器官捐贈同意書是什麼?為何會有這個制度?

台灣因風俗民情,民眾大多希望死後保留完整大體,因此器官捐贈比例較西方國家低。所謂的器官捐贈同意書,是讓民眾透過書面申請的方式,表達生前是否有意在死後捐贈器官,藉此提前註記個人意願,提升器官捐贈的效率。

1987年,當時的衛生署制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為器官捐贈帶來新的里程碑。2002年,由政府成立「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器捐中心),整合全台醫院,建置公平的器官分配系統,讓器官捐贈流程更完善、透明化,同時增加大眾器捐意願。

我想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該如何進行?

認同器官捐贈大愛助人的理念、有意願捐贈器官者,可以透過衛福部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以及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進行線上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切記一定要將同意書列印後,親筆簽名、掛號寄回。除了線上簽署,亦可前往全國各大醫院、衛生所與健保署等服務窗口,索取同意書填寫並郵寄。

衛福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收到同意書後,會將資料輸入與掃描,並與戶政機關核對資料無誤後,送交健保署註記於健保卡。申請流程需約兩個星期,簽署人可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健保IC卡,上網查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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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將器官捐贈意願註記在健保IC卡?

過去,同意器官捐贈的意願人,會獲得一張「器捐卡」,讓醫護人員得知其器捐意願;但常因未隨身攜帶,無法即時確認,使得器捐效率受到影響。

2011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經意願人書面同意後,可將器官捐贈意願登錄在健保IC卡上,視為具法律效力之同意。因健保卡早已是民眾隨身攜帶的重要證件,能向醫護人員立即表達遺愛人間的心願,縮短醫護人員與家屬的溝通,有助於器官捐贈可能性。

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有年齡限制嗎?

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並沒有年齡限制,惟未滿20歲捐贈人在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時,須有監護人的簽章。此外,雖然捐贈器官屬於個人意願,仍建議提早與家人溝通,讓他們了解自己的心願,可減少捐贈時對家人的衝擊。

器官捐贈須符合哪些條件?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表示,一般來說,器捐者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進行器捐:

  • 符合腦死條件而器官功能正常

  • 無惡性腫瘤病史

  • 無愛滋病病史

  • 無明顯敗血症

  • 無長時間(15分鐘以上)低血壓、休克或無心跳

  • 肺臟捐贈者必須胸部X光清晰,無明顯胸部外傷、胸腔手術之病史

  • 無明顯肝病史或肝損傷(非絕對)

  • 無長期控制不良的心臟血管疾病、高血壓或糖尿病、心臟畸型之病史(非絕對)

  • 年齡60歲以下者(非絕對)

  • 未患有無法控制的感染性疾病,如庫賈氏病(Creutzfeldt-Jakob Disease)等

腦死的判定依法有嚴謹的規定,進行腦死判定之前,應至少觀察12小時以上,確定病人確實陷入深度昏迷、不能自主呼吸,須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吸;並確認導致昏迷的原因,非因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或低體溫所導致。為避免誤判,應由具腦死判定資格的醫師兩名以及病患原診治醫師,共同進行兩次腦幹功能測試,兩次需間隔至少四小時以上,如果病患完全符合無腦幹反射與不能自行呼吸之條件,才能宣布為腦死。

植物人可以捐贈器官嗎?

植物人是由於腦部疾病或其他系統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進而無法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具語言能力;但是腦幹功能正常,也可以維持心跳或呼吸,因此不能捐贈器官。

B型、C型肝炎帶原者可以捐贈器官嗎?

不少B型、C型肝炎帶原者,常因自身疾病對器捐卻步,其實依現行分配原則,B型、C型肝炎帶原者仍可捐贈器官給同為B型、C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的等待器官移植患者;也就是說,如果你有意願,千萬不要讓你的愛心被默默浪費。

哪些器官可以捐贈?可以指定種類及數量嗎?

臨床上符合腦死條件,並完成腦死判定的病患,若經檢查若符合上述條件,可以捐贈器官(心臟、肝臟、腎臟、肺臟、胰臟、小腸 ),和組織(眼角膜、皮膚、骨骼、肌腱、心瓣膜、血管)。

若為臨床上不符合腦死條件的病患,如癌症病患、植物人,若經檢查符合上述器捐條件,在往生後的數個小時內,雖無法捐贈器官,但仍可捐贈組織(眼角膜為主)。

醫師除了會針對捐贈者的生理狀況與器官功能進行評估之外,也會尊重捐贈者本人及家屬之意見,決定要捐贈哪種器官及數量。

決定器官捐贈後,是否會影響醫療品質?

器官捐贈是等到所有挽救生命的措施都無效,醫療人員與病患家屬開始討論死亡時,才會被提出來,並不會影響到應有的醫療照顧與品質。

捐出器官後,遺體外觀是否會受影響?

捐贈器官摘取時,以外科手術的技術標準進行,手術後也會使用替代物填充縫合並恢復外觀,與普通外科手術後之狀況並無不同。

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後,可以反悔嗎?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六條明定,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 經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

  • 經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

已簽署的器官捐贈同意書,可隨時反悔中止,簽署人只要填寫「器官捐贈意願撤回聲明書」, 寄至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處理小組,中央健保局會在一周內進行意願更改,民眾可於一周後持健保卡至各醫院讀卡機確認,或至器官捐贈意願資料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查詢。

即便已簽署捐贈同意書,並將器官捐贈意願註記於健保卡,若簽署人在臨床醫療過程中,明確表達不想捐贈,醫生須以意願人的意思表示為準。

實習記者:吳柏漢

核稿編輯:林思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