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堵非洲豬瘟侵台 違規帶豬肉製品進台最高可罰1.5萬元

我國對於旅客入境台灣的攜帶物,目前規定肉製品禁止攜帶(真空包裝亦不行,但罐頭包裝不在此限)。由於中國近期傳出有8省現非洲豬瘟疫情,為防堵非洲豬瘟入侵台灣,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近期與財政部關務署,積極查檢旅客攜帶肉製品入境的情況,又發現9月17日~9月23日間,又查到5件旅客違規自中國攜帶未經煮熟之豬肉產品。防檢局提醒旅客若從中國攜帶肉製品進台被查獲,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農委員防檢局今(25)日表示,財政部關務署與該局9月17日至23日共同在松山機場及桃園國際機場,查獲旅客自中國大陸違規攜帶未經煮熟之豬肉產品(肉燕及燕皮等)共5件(松山機場4件,桃園機場1件),防檢局立即對違規旅客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處以最高額1.5萬元罰鍰,同時採樣送檢測,以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

防檢局統計9月1日至23日旅客違規攜帶中國大陸豬肉產品案件計71件,裁罰1.5萬元者共8件,其餘均裁罰3千元。防檢局採樣旅客違規攜帶肉類,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測非洲豬瘟,已檢驗102件結果均為陰性。

為防堵非洲豬瘟入侵台灣,農委會防檢局今(25)日提醒,旅客若從中國攜帶肉製品進台被查獲,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圖/農委會防檢局)

防檢局指出,目前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例已擴及8個省/區共25例,疫情尚在擴大。

防檢局另表示,有民眾在line上流傳,「中國大陸病死豬肉流入台灣」以及「病死豬肉經由泰國及越南改包裝轉運到我國」。防檢局說明,目前我國未開放自口蹄疫及非洲豬瘟疫區(中國、東南亞等國)輸入動物或動物產品。目前開放輸入豬肉之國家均為非疫區(歐洲或美國)且經過我國派員到該等國家進行實地查核後,才同意直接輸入。故不可能經由泰國及越南改包裝轉運到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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