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縱容幹部 不能喝了再上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去年6月,美國駐沖繩女兵酒駕肇事,讓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批評美軍「簡直是荒謬絕倫」;對照昨天直屬國防部長馮世寬單位下的勤務女兵,竟能從營區酒駕外出,還載著一車軍官參加公祭,已難再用荒謬絕倫4字形容,簡直「荒唐至極」。

國軍近來頻傳毒品、喝花酒,如今再傳女兵酒駕服勤,顯然在廢除軍事審判制度後,軍中對紀律及法治教育已出現極大問題。

軍人承平時期涉犯殺人、傷害、酒駕與毒品等罪,交由普通法院處理;但《陸海空軍刑法》也訂有酒駕刑責,因此法院仍以陸海空軍刑法刑度量刑。不過因為該特別法與刑法酒駕刑度幾乎相同,軍人酒駕並無加重處罰。兩者相較,僅陸海空軍刑法罰金高於刑法,其餘刑度完全相同。

以台北地院近來對軍人酒駕的判決為例,軍人初犯酒駕,刑度多為2至3月之間的得易科罰金之刑,甚至有人獲得緩刑宣告。法官在判決書交代量刑理由,也幾乎不會考量被告的軍人身分。

軍人酒駕形同平民,但對講求紀律國軍而言,不能只仰賴刑法。曾在國防部汽車大隊服役的錢姓男子就透露,服役時天天開車接送長官,卻從沒被要求酒測,部隊酒測器僅供大客車駕駛使用,而且許多駕駛自恃警察不會攔查軍車,才大膽到喝了再上。

據軍方統計,去年4月1日到今年3月31日,國軍酒駕高達137件,並列入汰除做為懲戒,但似未能達到嚇阻,國防部長馮世寬應拿出一周內揪出大鵬手諭洩密軍官的實事求是精神,先嚴懲縱容的軍士官,再全面對出勤駕駛實施酒測,達到酒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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