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食安把關!3/1起檢出蘇丹紅 立即停止輸入查驗

記者黃韵涵/綜合報導

多款知名零食、調味粉檢出致癌物蘇丹紅,目前已禁止21家違規廠商進口3個月,食藥署昨(27)日宣布自3月1日起,輸入食品無論在邊境或後市場,只要檢出蘇丹紅,立即停止輸入查驗。

<strong>地方衛生局持續追查含蘇丹紅之紅辣椒粉原料並將所有相關產品自主預防性下架。(圖/新北衛生局提供)</strong>
地方衛生局持續追查含蘇丹紅之紅辣椒粉原料並將所有相關產品自主預防性下架。(圖/新北衛生局提供)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針對大陸辣椒粉非法添加蘇丹紅案件,自113年3月1日起,輸入食品無論在邊境或後市場,被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第7款「攙偽或假冒」或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情事者,即依食安法第34條所定,中央主管機關遇有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發生,或輸入產品經查驗不合格之情況嚴重,立即停止其輸入查驗申請,杜絕非法產品於境外。

<strong>蝦味先。(圖/記者黃韵涵攝)</strong>
蝦味先。(圖/記者黃韵涵攝)

林金富依據食安法第34條,目前已針對大陸輸臺辣椒粉檢驗不合格之21家出口商及製造廠,自113年2月20日起暫停受理輸入查驗3個月,並自112年12月11日至113年6月10日對大陸辣椒粉採100%逐批查驗,查驗符合規定後,始得輸入。

林金富重申,食品業者應持續依據食安法規定,落實自主管理,務必確認原料之安全衛生,確保產品安全無虞。違反規定者,依食安法嚴予處分,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另得依同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封存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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