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國產警車追車

作者:on.cc東網-秦生 (立法院助理)

日前台中發生兩部警車因追緝嫌犯對撞的意外,造成四名警員一重傷三輕傷。

台灣警察的招募管道多元,員警背景各異,不少警專出來的都很熱血愛追車。我們寧可相信這些年輕員警在追車時,是基於職責所在,不是幻想自己是終極警探。

(東網 資料圖片)
(東網 資料圖片)

警政署的「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明文追捕現行犯或逃犯時,雖然具「交通優先權」,卻仍應「顧及行人與其他車輛安全」。不過基於「社會觀感」的壓力,年輕員警多會積極追緝,避免招致不作為的批評。

這次肇事的兩部警車是近年廣泛使用在軍、警、公家各單位的三菱OUTLAND。休旅車雖然視野佳空間大,但重心高,追車過彎時相當危險,現在更證實不適合做為狀況多變的警方執行勤務使用。

十多年前,當時為台中縣警察局的霧峰分局轄下派出所新居落成,地方廟宇捐贈HONDA Accord,為當時全台唯一一輛編制在分局派出所的百萬巡邏車。該車款安全性在民間頗受好評,對員警心理及生命安全也有保障。

八年前,台中市警局採購50餘輛現已停產的Ford i-MAX,據稱是由基層員警票選而來。該車款趨近休旅車設定,後座為側滑門,機能性雖佳,但整體安全性依然是國產車的水準。

估且不論非轎式的看起來缺乏威嚴,該車尾門採掀背設計,雖可以直立擺放交通錐,卻也影響駕駛的車內後視鏡視野,加上其它路檢設備,從外面看去凌亂不堪。

五年前,台中市也曾出現電動警車Nissan Leaf,是為配合經濟部智慧電動車先導示範運行計畫中的一環,裕隆日產總計提供49輛Nissan Leaf給予臺中市政府各局處使用。不過基層反應不佳,電動警車連重機車都追不上。

曾經發生攔查涉嫌酒駕的國產車時,嫌犯不要命的以逾百公里車速在市區狂飆,讓警車看不到車尾燈,警員望車興嘆說「是車不如人,非技不如人。」市警局還還馬後炮表示,電動車嚴禁用在第一線追捕,巡邏時發現可疑,應請求非電動車警力支援。

原來警察呼叫勤務支援時還得先問學長是不是開電動車?

警車和多數公務車一樣,都有使用年限的規定,年限一到不論車況如何一律得標售。有人認為公家單位的車輛保養以公務預算支應,不會偷斤減兩,特別喜愛入手汰換的公務車。但警備車輛開標規格特殊或幾乎無利可圖,變成採購承辦人還要去拜託廠商來投標。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培養一位能夠上線執勤的員警,花的也是人民的納稅錢。政府應通盤檢討警備車輛採購辦法,添購安全系數更佳的車款,不是硬性規定員警不得追車,人民褓姆連自己都保護不了如何保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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