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官員當情色洗浴中心「保護傘」被輕判 網友:侮辱我智商

大陸四川省漢源縣一名官員長期擔任情色場所「保護傘」,這名官員為一處暗藏春色的洗浴中心護航,並收取保護費,事發後他被判刑3年並緩刑5年,網友氣得痛罵「沒天理」!

曹培剛長期擔任洗浴中心保護傘。(圖/翻攝新浪微博)
曹培剛長期擔任洗浴中心保護傘。(圖/翻攝新浪微博)

《財新網》報導,這名官員是漢源縣政法委前常務副書記曹培剛,他經人介紹結識「蝶浪洗浴中心」李姓老闆,開始長期護航這家洗浴中心,而這家洗浴中心距離漢源縣公安局富林派出所僅500公尺,行徑囂張。

這起事件曝光後,曹男隨之落網,而他被控協助組織賣淫罪一審被判刑3年、緩刑5年,歷經二審維持原判,他的律師10月29日證實這項消息。法院認定曹男從洗浴中心的賣淫獲利,分得1.12萬元人民幣(約5萬新台幣),對這筆不法所得予以追繳,並處罰3萬元人民幣(約13萬新台幣)。

對於這起結果,網友直呼不可思議,「你信嗎?反正我是不信!」還有人痛批,「這麼大的保護傘,竟只是緩刑。」更有網友諷刺「1.12萬,我感覺這是在侮辱老百姓智商。」也有網友忍不住開酸,「這充分體現了我們制度的優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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