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到期 不離了

(中央社記者14日電)中國大陸四川省安樂縣法院3月間首度發出「離婚冷靜期通知書」,要求一對夫妻3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曾引起社會議論。經過法院多次調解,提起訴訟的女方,今天向法院申請撤訴,不離了。

華西都市報今天報導,3月8日一對年輕夫妻向四川省安岳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法院調查發現,這對夫婦均為「85後」(1985至1989年出生者),結婚後因帶小孩等瑣事時常發生糾紛,後來打了一次架,女方離家出走務工2年後回到安岳縣,提起離婚訴訟。

主審法官李紅婷說,經過了解,這對夫妻發生糾紛,主要原因在於雙方年輕、脾氣大,都堅持自己的個性,離婚可能是出於一時衝動;在審理過程中,女方曾有放棄訴訟的意願,只是男方比較冷淡。因此,法院決定對這對夫妻發出離婚冷靜期通知書。

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庭長蔣新儒說,因為是四川首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沒有可以參照的文書,通知書的格式和措辭,他經過一天時間仔細推敲才形成,用了大段的文字來勸解這對夫妻,言辭十分懇切,特別是提到雙方的小孩,希望這一點能挽回雙方的婚姻。

離婚冷靜期通知書要求,在3個月的冷靜期限內,雙方均應保持鎮靜和理智,三思而後行,原則上不得向對方提出離婚。冷靜期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蔣新儒說,冷靜期滿前7日內,雙方可根據有關情況向法院申請適當延長。冷靜期限內,若雙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見,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簽署協議書或者申請撤回起訴。

經過法院3次調解,李紅婷才在昨晚收到女方來電,表示願意撤訴,並於今天前往法院書面申請撤訴,法院也作出了准予撤訴的裁定。

李紅婷說,冷靜期對緩和雙方矛盾起了一定作用,但感情能否和好如初,還是要靠雙方努力。

男方當事人接受訪問時表示,離婚冷靜期通知書對他和妻子起了很大作用,雙方都有冷靜下來;如果當時衝動之下被判離婚,社會又多了一個單親家庭。冷靜期期間,他和妻子也進行了溝通,讓雙方和好有了可能性。10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