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起實施七大類資收物回收新規高壓容器落實「完、包、警、收」

新北環保局提醒四月起正確回收高壓容器,三月廿七日下午四時至八時在家樂福林口店辦理「回收有禮循環有你」活動。(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環保局提醒四月起正確回收高壓容器,三月廿七日下午四時至八時在家樂福林口店辦理「回收有禮循環有你」活動。(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環保局提醒四月起正確回收高壓容器,三月廿七日下午四時至八時在家樂福林口店辦理「回收有禮循環有你」活動。(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四月一日起新北市將實施回收新規,包含高壓容器在內的七大類資源回收物須分開單獨回收,為宣導民眾正確回收觀念,環保局與家樂福林口店合作於三月廿七日下午四時至八時將辦理「回收有禮循環有你」活動,只要攜帶用畢之高壓容器如殺蟲劑、瓦斯罐、防曬罐等到活動現場,即可兌換精美小禮與折價券(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環保局今(廿五)日表示,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高壓容器物品,如罐裝瓦斯、清潔劑、殺蟲劑、噴漆、防曬或定型髮膠噴霧等,這些物品具有高壓特性,使用後若未經正確處理可能導致危險事故發生。為確保民眾及清潔人員安全,環保局提醒民眾回收高壓容器應落實「完、包、警、收」四步驟「確認用完、獨立打包、加註警語、交付資收」,回收前應確認內容物是否完全用盡,若殘留少許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不能自行戳洞或隨意處置,須於無人處將內容物排空後將容器獨立打包,並在包裝上加註「內有高壓瓶」等提醒警語,再交付資源回收車,避免高壓容器在回收過程中擠壓摩擦產生火花造成爆炸傷人的危險。

環保局提醒新北市民,自四月一日起七大類資源回收物包含廢乾淨塑膠袋、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廢玻璃容器、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廢鉛蓄電池及高壓容器等易燃物應分開單獨回收,應使用可辨明內容物袋子或箱子盛裝,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不確定如何丟棄物品可至新北市環保局「回收物品易查通」網站(https://recycled.ntpc.tw/Article/Page/1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