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首長請假未出席立法院會 政院重申依法辦妥手續:除重要公務都會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9/27)表示,為遵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6條規定,並彰顯對立法院的尊重,行政院卓榮泰院長開議前已要求各機關首長,於總質詢期間,除因陪同總統接待外賓、重要公務出國、接待重要外賓或其他重大緊急事務須親自處理外,均應親自出席;如確實因為上述事由致無法出席時,亦須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務必讓立法院充分知悉相關請假資訊。
李慧芝指出,今共有四位首長「因公請假」,包括外交部林佳龍部長因陪同外賓晉見總統暨訪台行程一事請假,並委由田中光政務次長代理出席立法院院會;經濟部郭智輝部長為台日經貿合作,率團訪日拜會交流一事請假,並委由陳正祺政務次長代理出席立法院院會。
僑務委員會徐佳青委員長因出席「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第30屆年會暨第3次理監事會議」一事請假,並委由阮昭雄副委員長出席立法院院會;以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曾智勇Ljaucu‧Zingrur因獲派擔任總統特使赴帛琉共和國慶賀該國30周年國慶一事請假,並委由谷縱•喀勒芳安Qucung Qalavangan副主任委員出席立法院院會。
李慧芝說,上開首長皆於今日施政報告總質詢前分就上開事由而請假,行政院亦已於開會前,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6條規定向立法院提交相關請假文件,並委由代理人出席。
李慧芝表示,行政機關對於立法院一向都表示尊重,政院也感謝立法院長韓國瑜對於過往慣例的再次提醒,未來會持續依照卓院長指示,除非總統任務或重要公務行程,部會首長一律都要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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